发票的开具
1.发票将从深圳财务中心统一开具并邮寄/快递,不随您的订单商品同时送达,敬请大家了解并注意。开具发票的金额以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准。
2.飞弛宏提供的发票种类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
3.为提高操作效率并避免可能发生的退换货影响,发票一般在到货14天后方可开具,每月20日为当月开票的截止时间,如当月未能开出,则自动顺延至下月开票,并在每月25日之前邮寄/快递寄出。
4.请您填写正确的发票邮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保证发票能够准确送达;如果您未填写此项,飞弛宏将以收货地址作为发票的邮寄地址,以便及时与您联系。
增值税普通发票
1.对于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客户,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抵扣)。
2.开具该发票时,默认为下单公司名称或者个人,如果指定开给付款公司名称,请将需要发票的抬头在修改信息中进行修改。
3.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与您输入的信息一致的情况下,发票一经开出,恕不退换。
增值税专用发票
1.请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一定要勾选"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系统将默认开具普通发票。
2.为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顺利开具,请您在订单提交页面填写开票资料时认真核对,如因您提交的信息有误而造成发票开错而影响认证抵扣,恕不负责。
3.为使客户能及时有效地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请详细填写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和账号、发票邮寄地址,并注意所填的内容须与纳税信息一致。
3.1公司名称必须为工商注册登记的名称。
3.2公司的地址和电话是您开票信息上的地址和电话。
3.3税务登记号是您公司《税务登记证》的编号,一般为15或18位,请仔细核对后输入。
3.4开户银行名称与银行账号两者必须是您公司开户许可证上的银行帐户。
温馨提醒
1.根据国家海关规定,集成电路即IC的进口一律免关税,但对非集成电路类的元器件(如继电器、带通滤波器、衰减器、各类模块、线缆等)可能需要额外增收5%-16%的关税,如您订购的器件在报关时被确认需要额外征收关税,我们客服人员将第一时间通知您并请您配合补缴关税费用,敬请谅解。
2.发票中的 “货物(劳务)名称”,我公司统一默认按“电子元器件”开具;“型号规格”按货物实际型号开具,不接受与实际交易相悖的特殊开票要求。
注意事项
根据您输入的信息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不影响认证抵扣的情况下,我司不会受理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发票的退换
1.如果您收到的发票与您输入的开票信息、订单信息不一致,请先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联系电话:0755-83521389,我们会以最快的速度为您更换正确的发票。
2.如果您收到的发票与您输入的开票信息、订单信息一致,但您要求更改相关信息,您也需要先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经我们财务部门同意之后,请亲自携带需要更换的发票到指定的地址办理。
3.未经我司客服人员的允许,财务部门将不接受电话、传真、邮件、邮寄等形式的重开发票申请,如您擅自将发票寄到我公司的任一办公地址,在寄送过程中发生的发票遗失、缺失等情况,恕我们概不负责。